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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移民工程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3月22日作者:法制网 申东
宁夏回族自治区“十二五”期间将实施35万生态移民工程,为确保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移民工作,预防和处理移民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。昨天,自治区司法厅出台 《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大移民工程实施方案》。
《方案》要求,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树立“移民工程建设到哪里,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”的思想,围绕35万移民工程计划,认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,确保移民工程在法律框架内顺利实施,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法律风险,最大限度地预防矛盾纠纷发生,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、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。根据移前、移中、移后的不同法律需求,提供及时、公正、有效的法律服务,有效缓解因大规模移民导致的法律服务需求猛增的问题。
根据 《方案》,宁夏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将有效实现“两个对接”:迁出县(区)司法局与接受县(区)司法局对接,及时研究解决移民工作中的法律服务问题;律师事务所、公证处、司法鉴定机构与91个迁出乡镇司法所对接。搞好“三项服务”:为政府依法决策服务;为有效预防纠纷服务;为有效化解矛盾服务。